兒子出了車禍,才知道人人都在違法了。!
我兒子出了車禍,用這個血的教訓,我才知道我們很多人都違法了,而且這個違法有99%的人不知道,也沒有人管這個事,甚至連警察也從來沒有進行干預,口頭告知也沒聽說過,大家熟視無睹,我問了身邊的朋友,大家都驚呼漲知識了。原來,漲知識需要用血,并且是警察通過事故認定書來告知的。大家過沒有紅綠燈的馬路,即使走斑馬線,騎著自行車、電瓶車過馬路也違法的,必須下車推行。
這個暑假,兒子馬上要進入新初三了,為了中考,也只有拼了,給兒子報了課外輔導班。在文三路西溪數(shù)碼港文錦大廈樓上。門口是文三街,從文錦大廈出來到對面馬路有一條沒有紅綠燈人行道,和文三街小學上寧巷正對著,是文三街小學放學的主要路口。
兒子小學就是在文三街小學讀的,所以,這條人行道兒子不知道走了多少遍。我們也就放心讓他自己過馬路。
然而,2016年8月9日,10點鐘兒子上完輔導班,從文錦大廈出來,推出了停在路邊的自行車,很遵守交通法的從那條熟悉的斑馬線過馬路。大家知道,文三街是單行線,所以并排有4車道。前面兩輛汽車看到有人過馬路就停下來了,這時我兒子就騎上自行車過馬路(這個就是違法行為的),結(jié)果第三輛面包車在視線很好情況下強行搶道通過,就把我兒子連自行車一起被撞飛了,造成大腿骨骨勁骨折(幸虧孩子身體輕,反應(yīng)靈活,萬幸沒有造成更大傷害,如果當時是推行,可能就撞在上半身,后果不堪設(shè)想)。
開始,我在想,兒子過馬路走的是人行道,在斑馬線被車撞了,開車的應(yīng)該是全責。昨天接到交警蜀黍寄來的事故認定書,才知道肇事車駕駛員只是主責,我兒子也要負次責。依據(jù)就是我兒子人行道上騎自行車了。
現(xiàn)在馬路上大家都是騎著自行車、電瓶車過馬路的,也沒有看到一個人在管,在此,呼吁大家過人行道為了保護好自己,下車推行吧。
大家都知道,傷筋動骨一百天,兒子中考體育這下泡湯了,學習也大受影響。今天看到這個事故認定書,希望分享給大家,讓更多人能懂這個法,遵守這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