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讀初中的時候,我開始接觸詩歌和散文。那時候很喜歡兩本書,一本是泰戈爾的《飛鳥集》,我很偶然地得到了鄭振鐸翻譯的這本書,第一次它就把我迷住了。薄薄的一本,都是很短的篇幅,幾十個字,幾百個字,都沒有具體故事,有時候是對風景的描寫,有時候是心情的抒懷,有時候是很神秘的,你不知道它在寫什么,但很撥動你的心弦,感動你的靈魂。比如,“在黃昏的微光里/有那清晨的鳥兒/飛進了我的沉默的鳥巢”,你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是非常美妙、非常神奇。那些詩,一段一段,我都能背出來。后來我知道,泰戈爾是印度作家,我找到了所有譯成中文的泰戈爾的書,他的詩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吉檀迦利》,他的《沉船》,他的戲劇,以及他的散文。我想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飛鳥集》,一個作家沒有浩繁的上千萬字的巨著,只有這么薄薄的一本小冊子,過了幾十年、上百年,還能讓讀者閱讀時發(fā)生共鳴,甚至遠在萬里之外,用其他語言閱讀的讀者也會因此而感動,這個作家就是個了不起的偉大的作家。主持人剛才介紹說我寫了60余本書,其實我是很汗顏的。這些書有多少能被人記住呢?我不知道,盡管我的好多文章被收在語文課本里面,這是強迫孩子在讀我的文章,到底這些文章是不是真的感動他們,我不知道。而我讀中學時候,有些作家的文字,不是被強迫的,我自己愿意去讀,感動了我,一輩子都沒有忘記。
另外一本就是魯迅的《野草》。我讀過魯迅所有的文字,我認為魯迅是個非常了不起的作家,中國“五四”以來的現(xiàn)代作家,還沒有一個能超出魯迅。我們以前講魯迅總講他的犀利,講他的戰(zhàn)斗性,講他作為一個斗士,怎樣在黑暗中跟敵人戰(zhàn)斗,他的雜文像匕首一樣對準敵人的心臟。我記得我們是這么描述魯迅的。但其實魯迅是個很豐富的人,我想所有的人類情感,在魯迅的文筆中都得到了一種很好的表達。我喜歡魯迅的《野草》,它跟《飛鳥集》相比,我覺得有異曲同工之妙,也是很短的一段段文字能引起人的無限遐想。魯迅寫《野草》時處在他人生的困惑期,他在黑暗中尋找,他看不到光明在什么地方,他在掙扎,他把那種尋找、痛苦、彷徨和尋覓的過程,用奇妙的文字表達了出來,各種各樣的人在他的文字中都能有不同的聯(lián)想。你們應該都讀過《野草》,沒讀過全部的也一定讀過片斷,這個片段一定收在你們的語文課本里面。當然我也喜歡《朝花夕拾》,那是寫他的童年和故鄉(xiāng)的,寫得很有感情,很有情趣。
我讀高一的時候,正值文化大革命開始,生活一下子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那時候,絕大多數(shù)我迷戀過、崇拜過、喜歡過的藝術(shù)和文學作品,都受到了批判,都不能再讀了。盡管如此,我還是繼續(xù)我的愛好,讀我自己喜歡的書。我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尋找書。我當時經(jīng)常在廢品回收站的門口呆著,看到有人來賣書,我就把他攔下來,然后用很少的錢買下一些書。我還經(jīng)常去上海的舊書店,那是我小時候經(jīng)常去的地方,那里經(jīng)常有一些很好的書,因為是舊書,很便宜,我記得我花一毛錢就可以買到一部長篇小說。開始后,都變成了清一色的書,都是紅皮和白皮的,但是我還是去,希望有點發(fā)現(xiàn)。果然有一天,我記得是在1966年的秋天,我眼前一亮,在那些紅和白之間發(fā)現(xiàn)了一條綠,那是我十分熟悉的,我不相信會看到的《飛鳥集》,但我仔細一看,的確是的。當我伸手去拿的時候,旁邊也伸出一只手來。我回頭一看,是一個小姑娘。我當然不想放棄這個機會,但我又不好意思跟一個小姑娘去爭。于是,我就問她,“你知道這是什么書嗎?”她一笑,說:“這是一個印度人寫的。”并用手做了一個捋胡子的動作,泰戈爾的大胡子。當我想放棄這本書的時候,這個小姑娘又一笑,她說:“給你吧,我家里還有一本。”說完以后,她就連蹦帶跳地走出了書店。我現(xiàn)在說起這段往事,就像在眼前一樣。我還記得她當時穿的衣服:一件白色的連衣裙,上面有紫色的小花。她走出店門的時候,斜陽正好照進來,我就看著一個逆光的背影走出去。我覺得人生有些事情不是很重要,但有些細節(jié)卻一輩子也不會忘記,我說的這個細節(jié)就一直不能忘記。然后,我就搶也似的付錢買了這本書,記得是一毛錢。這本書,在我下鄉(xiāng)的時候,我一直帶在身邊。而那個女孩,從此就一直在我的記憶里,成了一種心理象征。當感覺很孤獨的時候,我就會想起,這個世界上還有人跟我看著一樣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