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部發(fā)文件,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城市周邊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費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0〕47號),)
文件規(guī)定這種代收費應當"統一按照最短里程收費,即計費起點調整到主線收費站外最近開放式出入口".
就是石大路的代收費應當按照該道路和杭州北收費站之間的最近出入口的里程進行收費。
這樣的話,石大快速路最近出入口就在世紀大道交叉口,
到杭州北收費站不到500米,最多應當收3毛。
2019年浙江省政府還發(fā)文件說同意杭州北收費站的石大快速路5元繼續(xù)收費2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收費政策調整意見的復函)
2019年的省政府文件跟2020年交通部的文件沖突了吧?這個代收費應當馬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