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沖幾歲稱象——舊話要重提之十一
說明
“舊話”。筆者于2021、2022、2023學年提出質疑,現2024學年。
“要重提”。曹沖五六歲稱象,有史可證;七歲稱象,無史可證。
“之十一”。上一篇《花枝招展之辨——舊話要重提之十》。
知識性差錯(1-2)
2017—2023學年二年級上冊《曹沖稱象》,29頁:
曹沖才七歲,他站出來說:“我有個辦法。……”
淺析
對曹沖稱象時七歲存疑。
若據史書,則稱象時曹沖不是七歲而是五六歲。
《曹沖稱象》應是據《三國志·鄧哀王沖》改寫的,原文:
鄧哀王沖字倉舒。少聰察岐嶷,生五六歲,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時孫權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訪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沖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稱物以載之,則??芍?。”太祖大悅,即施行焉。
(筆者注:“鄧哀王”,曹沖謚號;“倉舒”,即曹倉舒,曹沖別名。)
《三國志》是史料,不是小說《三國演義》。對史料應有起碼的敬畏。對史料的改寫不能戲說,不能新編,而是必須忠實于它的重要的人、事、景、物、意(語意)、理。從《鄧哀王沖》之“生五六歲”,“時孫權曾致巨象”,可讀出曹沖稱象時不是七歲而是五六歲——教材之“曹沖才七歲”不是實事求是而是弄虛作假。
若稱象時曹沖年齡大些更好而把“五六歲”調高為“七歲”,那調高為“八歲”,或“九歲”,甚或“十歲”等的,豈不更好?
教材曹沖稱象時的“才七歲”之“才”,是要強調他當時年紀之小,但卻棄“五六歲”而取“七歲”,難道“七歲”比“五六歲”還???
課后的思考,比較“曹沖七歲”與“曹沖才七歲”兩句“意思的不同,再用加點的詞語(此處指“才”字,筆者注)各說一句話”。這使得假冒偽劣的“曹沖才七歲”之說更讓師生刻骨銘心了。
說曹沖稱象時“七歲”,就是李鬼,說曹沖稱象時“五六歲”,才是李逵。假作真時真亦假。一屆又一屆的二年級師生但知李鬼,不識李逵,這是教材作者、編者的恥辱!
或曰,“生五六歲”“時孫權曾致巨象”之“時”,并不一定就是“五六歲”之“時”。
答曰,“生五六歲”“時孫權曾致巨象”之“時”,說這就是“五六歲”之“時”,還可說是順著上文說下來,還可說是有個譜。而此“時”說是“才七歲”,是順著哪里說下來的嗎?靠譜嗎?